12月24日(ri)訊 在一審判決做出的第十天,李(li)鐵(tie)向咸寧市(shi)中(zhong)級人民法院(yuan)提交了二(er)審上(shang)訴(su)書。對于李(li)鐵(tie)提出上(shang)訴(su)的原因,媒體人陳寧給出了他的分析。
陳(chen)寧在(zai)社(she)媒分(fen)析寫道(dao):
前國(guo)足主(zhu)帥李鐵(tie)決定(ding)上訴(su),作(zuo)為一(yi)(yi)個法律(lv)的(de)門外漢,我(wo)覺得一(yi)(yi)點也不奇怪(guai),最起(qi)碼(ma)他希望縮(suo)短(duan)刑期(qi),少坐幾年牢,至(zhi)于別的(de)原因,外界無從得知。
不過(guo)以這個案件(jian)的性質和影響,改(gai)判的機(ji)會可能性應該非(fei)常(chang)渺茫。